[物管動態]北京:物業細化服務不達標將被淘汰
北京市建委決定,從6月底開始在西城、石景山、房山3個區先行開展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化試點,待8月31日試點結束進行修訂后,將在全市物業管理企業中強制實施。
物業:細化服務 不達標企業面臨淘汰
水、電、氣等急迫性報修20分鐘內到達現場;停車收費小區24小時專人巡視管理;公示24小時報修電話;白天(8:30―12:00,13:00―17:00)有服務人員處理管轄內的公共事務,受理住戶的咨詢和投訴……這些都作為基本要求被寫在了試點規范中。
除基本要求外,其他十大達標任務還包括房屋管理、公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和養護、電梯服務、消防服務、二次供水、清潔、綠化等。這11項大的達標任務下又細分出71個小項門類,業主遇到的問題幾乎全能對號入座。如封閉的小區出入口有專人24小時執勤;夜間(22:00―6:00)對服務范圍內重點部位、道路進行一次防范檢查和巡邏,做好巡查記錄;無人值守電梯,主梯24小時不間斷運行等。
11項考評,總分30分,25分為基本合格,25分以下為不合格。北京市建委負責人表示,在試點地區,不達標企業要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有可能被淘汰。
業主:負責打分 社區居委會作“評審”
誰來給物業公司的服務打分?和以往政府、專家評審不同,是否達標,群眾說了算。
物業服務達標征求意見表第二條,在“您認為該項目的物業服務是合格、基本合格還是不合格”的評定中,赫然標明“由住宅小區所在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鄉鎮)填寫”。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說,沒有選擇由業主委員會來填寫意見表,是因為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時有矛盾,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立場相對中立。居民給的分將直接決定企業的去留。
在《關于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物業管理”的說法換成了“物業服務”。北京市小區辦主任趙城說:“物業公司要明確自身定位,對內管理,對外服務,只有這樣才能讓群眾滿意,在意見表上‘畫鉤’。”
政府:人民調解 第一時間化解糾紛苗頭
針對各種物業糾紛,北京市還從6月起全面啟動物業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通過建立市、區縣、街鄉、社區四級物業管理糾紛指導和調解組織體系,第一時間發現糾紛苗頭,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人民調解的重點在于解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圍繞物業使用、物業服務、物業交接發生的單一業主之間、單一業主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各類民事糾紛。
目前,北京市司法局已聯合市建委制定下發文件,組建了北京市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指導委員會,負責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整體協調。這項工作率先在宣武區進行了試點,其間宣武區各級物業調解組織共受理物業糾紛45件,調解成功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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