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盛德行8名毆打業主一家的物業人員被行政拘留
今年6月6日、7日,本報報道了漳州東方明珠花園小區盛德行物業人員毆打業主一家一事。記者獲悉,日前,公安局薌城分局對毆打業主的8名物業人員,分別處行政拘留10日-15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而經薌城區人民法院調解,盛德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賠償曾先生一家醫藥費、誤工費等2萬多元。
據薌城公安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邱某、盧某、蔡某等8人在薌城區東方明珠花園內,將業主曾先生一家6人打傷,經鑒定,曾某和陳某屬輕微傷偏重,黃某屬輕微傷,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邱某等8人分別被處行政拘留和罰款。
同時,曾先生一家將漳州市盛德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薌城區人民法院調解,物業公司賠償曾一家醫療費、誤工費等23943.4元,最遲在2008年1月30日之前付清,并承擔曾先生當晚被砸壞摩托車的修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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