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寫字樓物業服務規范出臺 2007年12月30日正式實施
寫字樓的物管服務到不到位,今后有標準了。日前,《成都市寫字樓物業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出臺,并將于2007年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規范》從顧客服務標準到環境衛生維護服務標準等5大方面,對成都市范圍內的寫字樓物業管理服務進行了詳細解釋。據悉,成都此舉走在了全國前列。
填補空白
成都寫字樓物管有標準了
摩登的現代化寫字樓逐漸成為了城市建設的“窗口”和標志。據了解,目前成都市寫字樓物業服務規模已達到1440萬平方米,可是,如此龐大的寫字樓規模,其物業管理卻無標準可依。為此,成都市特別出臺該《規范》,此舉將填補成都市對于寫字樓物業管理的行業標準空白。相關負責人介紹,寫字樓的業主對物業整體形象、停車位、電梯、空調等設施設備的使用要求較高,而小區業主對治安、水電氣暖的供應及收費標準等方面非常關注。《規范》的實施不僅能規范寫字樓物業管理服務,同時也對物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收費車庫
應有專人24小時管理
《規范》主要對寫字樓的顧客服務標準、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與維護服務標準、秩序維護服務標準、環境衛生維護服務標準、綠化維護服務標準等五大類進行了要求。
根據《規范》要求,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行車指示標志,規定車輛行駛路線,指定車輛停放區域,公開收費標準。秩序維護人員若對進出車輛有疑問,應向駕駛員敬禮后再進行詢問。同時,收費停放的車庫應全天24小時有專人管理,車輛停放有序。非機動車應定點停放。
寫字樓入口
應有人員24小時值班
《規范》還要求,物管公司應在寫字樓主出入口24小時設置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堅守崗位不脫崗。同時,物管人員應注意觀察人員進出寫字樓情況,發現疑點應當及時詢問,勸阻小商小販不要在建筑區劃內亂設攤點。此外,對外來人員應實行進出記錄,必要時引導至電梯廳或指定區域;對非工作時間進入寫字樓的人員應進行詳細登記。對物品進出實施分類記錄,大件物品進出應進行審驗,拒絕危險物品進入。
[/HTML]企業項目
Project
友朋期刊
Periodical